方标 合伙人

方标

方律师执业领域为重大金融诉讼。长期为众多中外资金融机构的各类型诉讼及被诉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对金融案件的诉讼、财产保全、执行等各环节均有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

方律师有2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专业方向为各类型金融法律服务,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具有丰富的处理各类型金融案件实战经验,熟悉各级法院的内部工作流程,特别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诉讼案件。能够充分地将客户的商业需求与争议解决手段相结合,向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分析和优化的整体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实现利益最大化,让客户体验到超出预期的优质服务。

服务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招商银行、汇丰银行、华鑫信托、陆家嘴国际信托、云南信托、中原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招商财富等各大金融机构,承办了诸多标的额上亿的案件,具有承办重大疑难案件的丰富经验,论述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等律师综合能力均十分突出。

某金融机构与某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金额76.5亿元

某金融机构与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金额18亿元

某金融机构与某置业公司不动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金额13亿元

某金融机构与某置业公司股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金额10亿元

某金融机构内保外贷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金额5亿元

某金融机构与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涉案标的金额4.7亿元

某金融机构与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金额3亿元

某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违规担保案,为民法典生效后全国后的最高院再审裁定首案,标的金额人民币3亿元

某金融机构与某实业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涉案标的金额1.3亿元

某金融机构诉某农化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金额1.2亿元

某金融机构与某上市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金额1.1亿元

某金融机构股票质押式回购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金额0.5亿元

某金融机构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被诉案,为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生效后上海金融法院第一起银行金融机构被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