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某国企集团与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系列案,力挽巨额损失

关键词:

横跨二十年历史的“一地两证”权属之争,引发巨额财产损害赔偿之诉。相对方某公司前身为改制前的种畜场,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案涉土地权证,后改制为某公司,客户某国企集团公司作为股东,以案涉土地及地上物出资。此后第三人获得同一土地使用权证,经政府协调,第三人支付客户土地及地上物补偿款项。相对方主张其因改制直接承继原种畜场全部资产,故应获得补偿款,据此起诉主张客户赔付5.3亿余元。

本案历史背景特殊,在“一地两证”背景下,叠加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企业改制等复杂法律问题,法律适用颇具争议,包括但不限于改制企业清产核资中资产的归属认定,改制前后权利义务承继与否的判断及认定、“一地两证”争议的处理、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法律适用。因相关立法不完善,司法实务口径不一,专家观点不利,表面案情较为挑战通俗的公平正义原则,案件本身及法律适用十分棘手。

虹桥正瀚对案件抽丝剥茧,对应梳理出多重应对策略,就划拨土地出资及后续补偿等系列问题进行了充分研究及案例论证,有效驳斥原告观点、回应专家意见,经过上海二中院一审、上海高院二审,最终全面胜诉,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有效维护和保障国有企业合法权益,获得客户高度评价。

主办团队

倪伟

倪伟

合伙人

王正

王正

合伙人

叶正伟

叶正伟

合伙人

马铭蔚

马铭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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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轶

肖轶

合伙人

王储

王储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