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某银行因员工“飞单”被诉索赔案,一二审胜诉全额免责

关键词:

本案系当前上海地区少见的,金融机构因员工“飞单”行为被诉,最终完全不承担责任的案例。虹桥正瀚在承办过程中,详尽分析本案事实,就整个投资过程及后续“飞单”投资的走向,都进行了细致梳理和大量走访,最终得以还原本案完整投资过程,证明相关员工“飞单”行为并非职务行为,不能仅因金融机构员工“飞单”构成犯罪或导致单位受行政处罚即认定金融机构应承担责任。

本案一审、二审裁判机关均支持了上述观点,判决中针对员工“飞单”是否属于职务行为,从时间、地点、是否得到单位授权、收益归属、单位是否具有监管责任等多个审查维度进行了分析、认定,并明确了不应当过分放大金融机构监管责任的裁判观点,对后续金融机构类似被诉案件的处理,有着参考意义。

主办团队

杨润来

杨润来

合伙人

闵熹

闵熹

合伙人

师文

师文

资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