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云 资深律师

陈剑云

陈律师执业领域为重大金融诉讼,成功处理包括资管、债券、信托等领域的案件,具有处理各类型金融案件的丰富实战经验,累计代表金融机构处理案件金额超过100亿元,在金融同业纠纷以及代表金融机构应诉领域有亮眼表现。对金融机构业务风险把控有成熟理论体系,为多家金融机构开展法律培训。代理的某金融机构与某信托公司营业信托纠纷案曾在广州市年度37万余件纠纷中脱颖而出,累计为客户争取19.07亿巨额赔偿,案件荣获 “2021年度广州市律协业务成果奖”、“商法2022年度杰出交易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 -Deals of the year 2022”、“第三届金线司法案例奖·金融与投融资”。

现任上海虹桥正瀚(广州)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

某金融机构与上市公司差补协议纠纷,全国首例认定独立合同仍须准用担保规则,涉案标的金额57亿元;

某金融机构与信托公司公司营业信托纠纷,二审改判判决信托公司承担全额赔偿6.21亿元责任。案件在业内具有典型突破性,打破资管领域“计划未清算,损失不确定”窠臼;

某银行与信托公司营业信托纠纷,成功举证信托公司严重违规,股东挪用信托资金,受托人最终承担100%赔偿责任,金额共计15亿元;

金融机构与某开发商商品房纠纷,突破合同约定额外争取得5000万元违约金,9个月助客户收回5年沉淀资金6亿元;

银行与信托公司营业信托纠纷,一审北京金融法院审理,信托公司能给违反约定投向,违规开展资金池业务,案涉标的额金额18亿元;

信托公司与某国企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深圳中院审理,涉及主债务人破产下,保证人的管辖确定以及保证责任承担与否问题,案涉标的额金额15亿元,在一审驳回全部诉请不利局面下,二审广东高院改判支持全部诉请。

银行同业之间委托理财纠纷,代表银行应诉论证是否尽到勤勉尽责管理义务,案涉标的额金5000万元;

代表银行应对储户侵权纠纷,银行员工(支行副行级)理财飞单,储户以职务行为/表见代理起诉银行,案涉标的金额7000余万元,最终仅承担15%赔偿责任;

代表银行起诉某银行资产转让协议纠纷系列案,刑民交叉,刑事案件由公安部督办,民事案件标的额累计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