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执业领域为重大金融诉讼与执行。长期代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的各类型诉讼及被诉案件,案件总标的金额超过数十亿元。在金融诉讼案件,具有处理各类型金融案件的扎实法律功底以及丰富实战经验,擅长针对疑难复杂金融诉讼案件制定有效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并能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及时调整诉讼及执行策略,全力维护客户利益。
服务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侨银行、渣打银行、中信金融租赁等各大中外资金融机构。
王律师执业领域为重大金融诉讼与执行。长期代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的各类型诉讼及被诉案件,案件总标的金额超过数十亿元。在金融诉讼案件,具有处理各类型金融案件的扎实法律功底以及丰富实战经验,擅长针对疑难复杂金融诉讼案件制定有效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并能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及时调整诉讼及执行策略,全力维护客户利益。
服务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侨银行、渣打银行、中信金融租赁等各大中外资金融机构。
某金融机构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违规担保案,为民法典生效后最高院再审裁定首案,标的金额人民币3亿元; 案号:18110365
某金融机构与某证券投资人证券虚假申述索赔案,为最高院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实施后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证券投资人起诉金融机构首案;
某境内金融机构与某境外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金额3.6亿美元;
某资产管理公司与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涉案标的金额3亿元;
某金融机构与某大型民营企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金额3亿元;
某金融机构与某国有农业公司信用证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金额1.2亿元;
某金融机构与某知名民营企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金额4.5亿元;
某银团与某央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金额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