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及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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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提审!虹桥正瀚助力上市公司化解“非典型担保责任”

本案系涉案金额近4亿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历时7年,先后经历中院一审、高院二审,中院重审一审、高院重审二审,最高院再审(提审)。本案两进高院均败诉,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后迎来“转机”。 一、二审法院均认定上市公司签署的《股权回购协议》构成“非典型...

谁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从7亿案例看“洁手原则”的应用

在商事争议解决领域,股东代表诉讼(Derivative Suit)是法律赋予股东维护公司利益的重要救济途径。然而,在公司治理的复杂实务中,股东往往具有多重身份——既是公司的所有者,有时也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者。 当曾经参与决策或认可特定经营模式的股东,事...

虹桥正瀚助力外资银行成功捍卫亿元债权,终审胜诉入选最高院公报

虹桥正瀚代表国际性银行,在最高人民法院成功打赢一起复杂的涉外金融借款与担保纠纷。通过对主从合同跨法域法律适用、强制性规范效力、外国法查明等核心问题的精准把握,最终解决了跨法域的主从合同争议,突破了对外担保未经外汇批准即属无效的关键抗辩,...

虹桥正瀚一则仲裁案例解析:ICA章程规则在中国仲裁中的适用

在经济全球化深度发展的今天,国际商贸活动日益频繁,相关争议也随之呈现出复杂化、专业化的趋势。尤其是在大宗商品交易领域,当事人常选择国际行业协会制定的示范合同与规则,同时约定以一国国内法作为准据法。当两者之间出现法律解释与适用的矛盾时,如...

澄清CISG根本违约标准,虹桥正瀚入选最高院指导性案例的跨国贸易纠纷

在一起历经高院和最高院两级审理的重大涉外货物买卖纠纷中,虹桥正瀚为客户力争,在二审法院对核心法律问题作出不同认定的情况下,依然成功为客户锁定了数百万美元的损害赔偿。 基本案情 虹桥正瀚代理一家新加坡大型贸易公司(“买方”),向一家德国著名工...

业绩预告不准确未必构成虚假陈述 | 虹桥正瀚反败为胜案入选广东法院证券纠纷典型案例

近年来,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与上市公司年报中的财务数据出现较大差异引发的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责任纠纷逐步增多。不同于虚构业务、虚增业绩等明显的财务造假行为,业绩预告不准是否构成证券欺诈的认定更为复杂。虹桥正瀚律师代表某上市公司与梁某等证券虚假...

创新性地通过“不骚扰协议”维权,助客户收回上市公司份额

引言:恶意举报——企业不可承受之重 在商事纠纷中,举报、投诉等本应作为权利救济的合法手段,却常被异化为施压工具。大型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往往因顾忌监管风险、舆论影响或程序负担,被迫妥协。 如何有效反制不法滋扰?虹桥正瀚在一起涉及上市公司股权...

虹桥正瀚成功将“已纳入合并重整”的债务人“剥离”

近日,虹桥正瀚代理某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复议案件,成功将客户的债务人剥离出合并破产重整范围,为客户挽回数千万元乃至上亿元损失。 2024年,某法院一审裁定将几十家企业合并破产重整,并将裁定公布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客户陡然发现,已积欠...

突破合同限制:循环贸易中如何认定多名实际借款人?

编者按 虹桥正瀚近期代理一起多企业涉循环贸易纠纷案件获得全面胜诉。本案中法院突破合同相对性,揭开伪装成“通道方”的交易主体面纱,最终认定贸易链中存在“多名实际借款人”。经公开信息检索,本案或为首例循环贸易链中多环节交易主体被认定为实际借款人,...

国内首例信赖利益巨额索赔案:创新论证策略助客户免于3亿赔偿

本案是国内首例信赖利益巨额索赔案,涉及该小众业务的法律定性及第三方信赖利益的认定。所涉争议,法律及监管均无明确规定,容易以朴素价值观替代法律判断。承办团队跳出传统侵权思路,从侵权责任法的民事权益保护范畴出发,成功论证原告主张的权益不受侵...

百亿资产境外股权争夺战:创新司法实践,填补法律空白

本案涉境外股权纠纷、平行诉讼、行为保全(禁令)等跨境争议解决中的前沿司法实践。针对境外股权纠纷已有境外程序的情况,虹桥正瀚说服中国法院受理境外公司股权争议,并针对境内外一系列公司的控制权突破性地申请行为保全(禁令)获得法院认可,保障客户...

全国首例独立合同仍准用担保规则,判赔上市公司担责案

本案以49.2亿标的额创广州中院建院以来标的金额之最,涉及不同法律关系合并审理、增信措施定性、担保规则适用范围、上市公司“违规担保”责任等前沿问题。本案代理团队在一个案件中同时起诉信托贷款债务人与信托计划差补义务人,避免了另案诉讼的巨额诉讼成...

全国首例实质援引金融审判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认定管理人指定主体出具的差补承诺亦无效

本案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第三方出具的差补承诺是否有效,投资人损失是否以基金清算为前提等争议。二审法院坚持穿透式审判思维,正确认定相关行为的效力,依法保护了投资人的权益,维护了私募基金产品市场秩序。本案被评选为江苏法院金融审判十大...

最高院改判观点:通常情况下,法院不能直接将法律原则作为裁判规则

近期,本所于再审阶段代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并最终改判。该案就连带责任及公平原则的法律适用及处理具有示范性效应,受到广泛关注。 一、案件概况及裁判观点 本案中,客户为解决其实际控制的A集团公司债务,与相对方某香港公司(实际...

首例金融测试案例 | 虹桥正瀚参与上海金融法院全国首例金融市场测试案例获公开宣告

2月22日(今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告金融市场案例测试首案司法意见。该案系依据《上海金融法院关于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的规定(试行)》审理的首个测试案例,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清所)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

首例:内地法院首次明确认可香港仲裁庭有关内地仲裁保全费用承担的裁决

2020年,虹桥正瀚代表客户就一宗香港仲裁案件在内地实施财产保全,后客户获得胜诉裁决,香港仲裁庭同时裁决包括内地财产保全费用(申请费、担保费、律师费等)在内的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虹桥正瀚代理客户向上海一中院申请上述裁决的认可与执行。程序...

作为申请人代理人参加首例上海金融法院金融市场测试案例,亦是中央对手方衍生品违约处置第一案

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是指法院通过审理金融业务中可能引发的前沿性纠纷,向金融市场提供明确规则指引,这是上海金融法院为稳定金融市场的规则预期、切实防范法律风险、促进“诉源治理”的重大制度创新。 本案是上海金融法院启动案例测试机制后的首案,也是全...

反败为胜,代理某公司诉王某首例自媒体账号权属与赔偿纠纷案

虹桥正瀚承办一起某传媒公司(我们代理的原告)与某大V(被告)之间就合作运营的自媒体账号(含2个微信公众号、1个微博账号、1个同花顺账号)权利争夺及赔偿“大战”终于落下帷幕。该案历时四年,先后经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发回重审二审,案件结果...

信托股权管理办法实施后首例信托公司控股权转让项目 

2020年4月,虹桥正瀚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协助上实集团并购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控股权,标的金额达人民币94.09亿元。 本次交易是天津市首例竞价摘牌的市管企业混改项目,亦是天津市首例溢价的市管企业混改项目,具有较强创新性,也是《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

首例确认4倍LPR不适用金融机构案 

本案一审判决直接认定金融机构受限《民间借贷新规》确定的4倍LPR利率规则,一时在行业内和媒体上引发热议。虹桥正瀚接受委托,代理该案二审阶段,承办团队通过深入研究,据理力争,取得二审全面胜诉判决。该判决既从溯及力角度明确了本案不适用《民间借贷...